為切實履行部門監管職責,推進包容審慎監管和柔性執法工作落實,優化南陽市農業農村領域營商環境,助力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做大做強做優。市農業農村局近日出臺《關于在農業農村領域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和柔性執法的指導意見》,共九項工作舉措。
一、補充調整完善“四張清單”。在“兩輕一免”清單基礎上,補充調整完善農業農村領域包容審慎監管和柔性執法“四張清單”即《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從輕行政處罰事項清單》《減輕行政處罰事項清單》和《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事項清單》。
二、設立包容審慎監管和柔性執法企業名錄。將全市農業農村領域社會信用好、成長潛力大的企業納入包容審慎監管和柔性執法企業名錄。對納入名錄的企業,優先采用非現場監管、觸發式監管、提示性監管等柔性監管方式,除投訴舉報、大數據監測、轉辦交辦案件線索及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根據實際情況可不主動實施現場查;在進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時,對納入名錄的企業,可以以非現場監管,書式材料審查為主,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擾。
三、對農業農村領域新業態、新模式、新產業、新技術等采取審慎監管措施。對符合國家和省、市政策導向、有發展前景的農業農村領域新業態、新模式、新產業、新經濟等企業,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和柔性執法,優先采取教育提醒、勸導示范、警示告誡、行政提示、行政指導、行政約談等包容監管方式,審慎使用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嚴厲執法措施。對于符合《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事項清單》中所列舉的情形,農業執法部門在執法中不采取強制措施;對于符合《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中所列舉的情形,當事人積極改正的,可免予行政處罰,不錄入市場主體信用檔案。
四、整合監管資源實行精準監管與聯合監管。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運用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科學確定雙隨機監管的對象、比例和頻次,開展差異化、精準化監管,實現監管“無事不擾”而又“無處不在”。聚焦普遍性問題和市場存在的突出風險,針對監管職能交叉的領域積極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監管,切實減少涉企檢查數量,有效解決重復監管、多頭執法等突出問題。
五、探索信用分類監管。探索推進在農業農村領域進行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出臺分級分類監管辦法,對信用風險較高的,納入重點監控名錄。
六、推進柔性執法監管。按照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的原則要求,修改完善《農業農村領域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并向社會公開,全面規范全系統行政處罰行為。
七、完善信用修復機制。針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受到農業部門行政處罰并公示的三類農業農村領域市場主體,溝通市信用辦、市場監管局,爭取在南陽市農業農村局網站開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修復”功能,暢通信用在線修復渠道,發布信用修復流程圖,助企重塑信用,促進穩定發展。
八、強化“證照分離”改革。繼續推進“證照分離”,通過“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等方式,破解“準入不準營”問題,簡化審批程序、精簡審批材料、壓減審批時限,有效降低市場主體許可成本,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九、加強審管聯動。出臺加強審管聯動提升事中事后監管效能工作實施意見,明確審批職責,夯實監管責任,強化審管協調聯動。理順信息共享機制,為提升事中事后監管效能提供監管參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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