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市委市政府召開全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動員會,現就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解讀如下:
一、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意義
開展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論述的重要舉措,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的重要抓手,是深入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的重要平臺,是督促地方黨委政府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實現我市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食品名城的核心內容和應有之義,也是促進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的有效手段。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惠及千家萬戶,是一件實實在在的民生工程,對于保障群眾健康安全,提升城市美譽度與知名度都有重要意義。
二、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要求
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遵循黨政同責、社會參與的原則,推進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高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監管能力,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提高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基本標準包括食品安全狀況良好、黨政同責和“四個最嚴”(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顯著、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意識普遍增強、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食品安全風險管理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形成。
三、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范圍步驟
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的范圍是中心城區和所轄縣(市、區)市、縣、鄉三級城鄉同創、全域覆蓋。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每3年為一個周期,包括省級推薦、城市創建、省級初評、國家驗收等4個環節。我市的創建周期為2021年-2023年。創建步驟是2021年向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提出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申請;2022年12月底前經自查、社會公示,向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提交初評申請、自查報告等相關材料;2023年6月底前完成省級初評;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國家驗收。
四、重點開展的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12項攻堅行動
1.開展標準制(修)訂和風險監測行動;2.開展產地環境凈化行動;3.開展農藥獸藥使用減量行動;4.開展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5.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行動;6.開展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7.開展食用農產品市場規范化建設行動;8.開展“三小”治理提升行動;9.開展網絡食品“凈網”行動;10.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11.開展“優質糧食工程”行動;12.開展進口食品“國門守護”行動。
五、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一票否決項
一票否決項有5項:1.黨政領導干部未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明確的工作職責;2.三年內發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3.三年內發生農藥獸藥殘留超標、非法添加、校園食品安全等事件,引發廣泛關注、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4.群眾食品安全滿意度未達到80分;5.食品評價性抽檢合格率未達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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