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教育全媒體記者 克勤 范斌)8月16日,漯河市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于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的通知》,就我市學科類培訓機構換證工作和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做了詳細安排。
一、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自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已取得各縣區教育局頒發《辦學許可證》的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辦理步驟為:1.到市場監管部門注銷《營業執照》;2.到各縣區民政部門進行名稱核準;3.到各縣區教育部門辦理《辦學許可證》;4.到各縣區民政部門,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暫行辦法》等相關政策規定,通過審批后予以登記并發放《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2022年1月1日后,持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營業執照》的學科類培訓機構視為無證經營,提請發照的市場監督管理局吊銷學科類《營業執照》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直至列入黑名單。
二、嚴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嚴禁校外培訓機構利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開展學科類培訓。嚴禁各學科類培訓機構開展周末班、假期班提前預約、預收費。嚴禁無證無照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培訓活動。嚴禁各校外培訓機構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各培訓機構提供境外教育課程。嚴禁線下培訓機構無資質開展線上培訓行為。嚴禁校外培訓機構超范圍經營。嚴禁校外培訓機構以家教、咨詢、文化傳播等名義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培訓業務。嚴禁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未經審批多址開展校外培訓的行為。嚴禁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無相應教師資格開展培訓行為,各培訓機構須將教師資格信息在培訓機構場所及網站顯著位置公布。各校外培訓機構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嚴禁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嚴禁各校外培訓機構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不得開展面向3至6歲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
三、認真履行校外培訓機構監管責任。各縣區教育局不再審批新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再審批新的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各縣區教育局要聯合相關部門堅持每周檢查校外培訓機構,重拳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超標超前培訓、虛假廣告、價格欺詐等違規行為,發現問題嚴肅處理。要通過專門舉報平臺,受理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辦學舉報,對實名舉報“凡舉必查”,定期向社會公布舉報和查處情況。
各縣區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屬分局要落實屬地管理,強化協同治理,加大指導監督力度,各縣區每半月將換證工作進展情況和整治結果上報市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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